根据市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办领导同意,我办将参加此次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题目主要依据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统计法》、《统计执法检查》、《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统计专业知识拟定。有关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专业知识可登录中国统计信息网()、广东统计信息网()、深圳统计()网站的相关统计栏目查阅。
二、参赛要求
(一)参赛者必须在答题卡上答题,并使用钢笔、圆珠笔或者签字笔在答题卡上将正确答案涂黑,复印答案无效。
(二)答题卡上应当写明答题者本人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备抽时确认身份和联系使用。信息不全、字迹不清的,为无效答题卡。
(三)未完整的答题卡,将视为无效。每位参赛者只允许提交一张答题卡,重复答题无效。
三、工作安排
请全办干部职工积极参加此次竞赛活动,并以处室为单位,于2015年1月23日前将答题卡交到秘书处汇总,统一寄往市统计局。
特此通知。
市外事办秘书处
2015年1月4日
请您注意:请您尊重网上,遵守《全国常委会关于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深圳在线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评论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本评论留言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请并注意语言文明,发言最多为2000字符(每个汉字相当于两个字符)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