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采购活动中,采购对象通常都是普通的货物服务项目,机电产品采购的情况相对要少一些,因此对于机电产品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采购代理机构可能把握地要相对要薄弱一些。比如,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这是代理机构首先要知道的。在此,我们就依据2017年1月1日起执行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商务部2016[5]号令)来谈谈这个问题。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招标机构应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具备编制招标文件(中、英文)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有一定数量招标专业人员。
三是无须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从第第二款可以看出:只要具备一定的场所、资金和相应的专业人员即可,与是否具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无关。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应当在中国国际招标网免费注册,注册前应当在招标网作出诚信承诺;注册时应当在招标网如实填写《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注册登记表》(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表》,附件1)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以下简称《人员名单》,附件2)。
第六条,招标机构对《注册登记表》所填写的登记信息的真实性、性负责。因招标机构填写信息错误、遗漏、虚假,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第七条,注册信息发生变更的,招标机构应当在相关信息变更后30日内在招标网修改相关信息。因合并、分立而续存的招标机构,其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依照前款办理注册信息变更;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招标机构,应当及时在招标网办理注销;因合并、分立而新设立的招标机构,应当依照本办法在招标网重新注册。
第八条,不再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机构,应及时在招标网注销。招标机构已在工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营业执照注销或被吊销之日起,其招标网注册自动失效。
《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十条,招标机构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载明委托事项和代理权限。招标机构应在委托范围内开展代理业务;不得在所代理的项目中投标或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第十一条,招标机构从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代理业务的人员应掌握机电产品国际招标相关法律和政策。招标机构代理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负责人应由招标专业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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