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事业单位运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有关,近日,济宁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对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主要分两个步骤进行:一是网上检查。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通过网络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进行检查。二是实地检查。市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对未开展网上信息公开的事业单位和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检查的事业单位,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文件资料、查看工作现场等方式,实地查看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处理了事业单位的不当行为,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管水平,有力促进了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殷卫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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