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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金文化〔2014〕38号

类别:优秀企业 日期:2016-2-18 19:27:51 人气: 来源: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体、社会发展)局、局属各单位:

  为在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大力文化创新,有效激发创新争先意识,进一步调动广大文化工作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创新的理论和、创新的体制和机制、创新的载体和平台、创新的手段和方法,带动文化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我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大发展大繁荣,决定开展全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评选活动。此次评选还将结合省厅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的“三以六区”建设创新案例征文比赛进行。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金华市范围内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文化事业单位及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组织开展的文化创新项目均可申报。

  二、评选内容

  凡是在基层公共文化建设中进行创造性研究、探索、策划或实施,形成较为完整运作格局,通过一定时期验证,获得较大社会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具备创造性、时代性、特色性、有效性、示范性,并具有推广价值和可操作性的创新,特别是在发挥文化行政部门主导作用、文化事业单位作用、社会力量的参与作用等方面的创新案例均可申报。

  三、评选条件

  遵循公平、、公开的原则,参评案例需具备下列条件:

  1.项目必须是某个具体的基层文化工作项目;

  2.项目在申报前已有效实施,并取得阶段性;

  3.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真实、完整。

  4.在全市颇具影响力或被新闻宣传介绍。

  四、评选程序

  1.申报。以县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为单位进行初审,审定后向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申报。

  2.评审。对照评选条件对的创新案例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网站上公示,确定获案例并进行表彰。

  五、申报材料

  1.申报表一份二份(具体见附件);

  2.案例材料(书面和电子版各一份),字数控制在3000字左右,内容应包含实施背景、基本做法、主要成效、经验等几个部分,且必须一案一报;

  3.该项目的相关照片3-5张。

  六、其他事项

  1.各地要高度重视创新案例的评选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对近年来文化工作中的创新项目进行系统的总结和提炼。创新案例要求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2.本次活动可以与省厅组织开展的“三以六区”建设创新案例征文比赛活动结合起来,我局将推选优秀的案例参与省厅的征文评选,同时将编辑优秀案例汇编成《金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优秀创新案例选》;

  3.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9日,报送地址为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化艺术处,电子稿发送至文艺处电子邮箱。联系人:任文俊 联系电话:82469384

  附件:金华市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创新案例申报表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4年5月30日

  金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2014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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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组织文化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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