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社区):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华舍街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发〔〕号)、省《关于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意见》(浙政发〔〕号)、省办公厅《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意见》(浙政办发〔〕号)、市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区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的实施意见》(绍柯政办发〔〕号)等文件,规范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日常管理,结合本街道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
二、考评方式
街道食药办牵头,柯桥市场监管所负责,定期和不定期对各村(居、社区)的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工作开展检查考评,适时抽调部分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协管员进行交叉检查考评。考评重点:食品药品安全协查工作笔记等资料;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办理证(照)情况;各类宣传、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监管网络运行情况等。
三、考评方法
建立华舍街道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考评分指标体系,以分为基数,附加分为分(详见附件)。每次考评结束后,结出单次得分,年终综合结分,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评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档次,在基本报酬的基础上,根据考评档次发放工作补贴。
四、报酬组成
在一个考评年度内,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报酬由基本报酬、励报酬两部分组成,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
基本报酬
按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数量确定(以年度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状签订数量为依据,以后年度按实际情况再行调整)。
第一档,沙地、蜀阜村、小赭村、湖门村、亭西居、亭东居、华墟居,基本报酬为每年元。
第二档,大西庄村、华舍村、西蜀阜村、解放居、人利居、东周社区、聚贤社区、兴越社区、绸缎社区、温渎社区、兴华社区、张溇村,基本报酬为每年元。
第三档,西周居、上午头居,基本报酬为每年元。
励报酬
根据年度考评分值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总分分及以上的为优秀,总分分(含)—分(不含)的为称职,总分分(含)—分(不含)的为基本称职,总分分(不含)以下的为不称职。考评等级为优秀的励元年,考评等级为称职的励元年,考评等级为基本称职的励元年,考评等级为不称职的不予励。
其他说明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集体和个人年度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一半额度的基本报酬并对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进行调整:
所在辖区内出现重大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事件。
年度考评等级为不称职。
附件:华舍街道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名单
华舍街道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工作职责
3.华舍街道村(居、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兼)考评表
华舍街道办事处
年月日
网友评论 ()条 查看